2011-08-26李聰明理事長-談感染管制查核與醫院評鑑
李聰明理事長-談感染管制查核與醫院評鑑
親愛的會員平安:
近日本人注意到本學會BBS討論區有學員在醫院評鑑時,因與評鑑委員認知上的差異引起爭議,獲得熱烈的討論。本人對此相當重視,因此寫下一些對感染管制查核及醫院評鑑的法。
首先,各位皆是從事相當辛苦感染管制的工作者,無論是感染科醫師、護理師或醫檢師,對醫院醫療品質的貢獻是絕對受到肯定的。台灣在這二十幾年來,感染管制的成果和水準,在亞洲可以說是首屈一指,在全球也是數一數二的指標。例如最近台大參加亞太手部衛生競賽,在亞太地區榮獲第一名,這不僅是台大的榮譽,更是台灣所有醫療感控界的光榮!過去本人一直強調的是在現今的醫療體系中,感染管制是病人安全的基石,而各位從事感染管制工作者在醫療品質的水準和努力上絕對是醫界有目共睹的。至於醫院評鑑的制度是多年來衛生單位、醫界及感控界的努力經營下所制定出來的。雖然不能夠完美無瑕,但經過多年來大家不斷的努力求進、修正及創新,對台灣的醫療品質的提升及環境維護有相當大的貢獻。只是限於目前醫療給付制度,無法對醫院的努力投入與達到相對的回饋。但無論如何,是目前唯一建立於公平、公開、公正的大原則下,為醫療品質把關,作出應有的監督及導正的制度。感染管制查核的工作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中:衛生機關每年都應對轄區內的醫療院所感染管制工作作查核。過去原是委託本學會辦理,這四年來,因醫療體系逐漸成熟,而跳脫了過去由學會所辦理的區域性自行的查核模式,改由委託醫策會,藉由醫策會具備的行政專業水準與原則來辦理。不管是感染控制的查核和醫院評鑑的標準,都是經過來自各醫院層級的所組成的專案小組,不斷地試評和修正而制定出來的準則。以目前的評分標準【C】來說是屬於醫院經營最基本的條件,如同目前的醫療設置標準一樣,是不可或缺的,一有疏忽或許就會影響到病人的安全及醫療的品質。至於【B】跟【A】也就是各醫院在醫療品質上投入情況與成果表現,這些較高標準的內容評分標準,也會隨著時代趨勢或醫療品質上的逐漸嚴格要求作適當的修正,因此評分的嚴謹度亦逐年提高。所有的評鑑委員係經過一系列的徵選、專業訓練、觀摩學習及共識會議後,才能夠進行正式的評鑑,委員本身係代表醫策會,按照評鑑的條文去進行評鑑,其公平性、公開性與正當性是具有相當的公信力。學會也一直期望評鑑委員能夠參考、尊重甚至接受被評醫院先前的感控查核評分結果,同時也要求感染管制查核委員必須以自己的專業水準,依照查核基準,客觀地對被評醫院的感染管制品質和表現作適當而且公正的評分。但無可避免的,仍會發生評鑑委員與被評醫院在相互認知上產生差異,畢竟各位評鑑委員都有一定的專業度及衡量標準。但本人相信,所有評鑑委員定是秉持感控評鑑的要求品質,以醫策會提出的感控標準為準則去作評鑑;目前學會努力把感控查核的條文納入醫院評鑑的條文裡之目的也是希望評鑑的工作能夠確實重視到被評醫院之感控查核的品質。過去本人也在評鑑共識會議上不斷提到希望評鑑委員能夠參考、尊重甚至完全接納醫院感控查核的成績,並且給予被評鑑醫院之感染工作者正面支持的鼓勵和肯定。希望今後倘若發生類似此次這樣的事件時,建議可以在當場當面解說或由醫院提出適當的佐證,來與評鑑委員做適當的溝通協調。如果仍未達到共識,也可以經由正當的管道(例如:醫策會、衛生單位等)來作申訴。其實,醫策會在每年評鑑期間,亦會不時接到有關評鑑時引發的爭議及意見,這些爭議或意見皆會在年終作全面檢討及提出日後改善或因應的對策。
有關這次被評醫院因與評鑑委員上有認知上的差異,而在學會BBS區上所提出的申訴,是無可厚非的。基於中立的立場,學會仍要強調所有委員是代表醫策會,並非代表其個人之醫療機構。會員可以就本身發生的情況作適當的討論,但不宜把委員的服務機構直接公佈於討論區上。對此,本人深感遺憾。對於感染管制工作者所承受的沉重壓力,學會絕對感同身受,關於這點,學會仍會不斷地努力在各種場合或機會向醫療院所相關人員作溝通,畢竟感染管制工作人人有責,感染管制工作的成敗是醫院全體必須共同承擔,絕非感染科醫師、感染管制護理師或醫檢師個人所需獨自揹負的責任。
學會的討論區永遠是會員發聲的平台,任何意見或建議都歡迎大家提出共同討論。只是本人希望會員能夠以較理性,秉持公平的態度來看待整個事件,能夠利用正常的管道來作一個正當的申訴。我們也不應該因為有特殊案例而全盤否認了感控查核或評鑑的專案小組的努力,畢竟各評鑑委員都擁有自己特殊的專業知識,在不脫離評鑑的條文規範下,也許看法上會有所不同,這點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和體諒。最後本人仍衷心地建議除了在討論區抒發適當情緒或尋求協助外,藉由正式的管道去申訴才能讓相關單位正視你的心聲。畢竟我們所有人的目標希望能夠提高醫院感染管制的醫療品質,也是為了病人的安全在做嚴格的把關。
理事長 李聰明 100.08.26
親愛的會員平安:
近日本人注意到本學會BBS討論區有學員在醫院評鑑時,因與評鑑委員認知上的差異引起爭議,獲得熱烈的討論。本人對此相當重視,因此寫下一些對感染管制查核及醫院評鑑的法。
首先,各位皆是從事相當辛苦感染管制的工作者,無論是感染科醫師、護理師或醫檢師,對醫院醫療品質的貢獻是絕對受到肯定的。台灣在這二十幾年來,感染管制的成果和水準,在亞洲可以說是首屈一指,在全球也是數一數二的指標。例如最近台大參加亞太手部衛生競賽,在亞太地區榮獲第一名,這不僅是台大的榮譽,更是台灣所有醫療感控界的光榮!過去本人一直強調的是在現今的醫療體系中,感染管制是病人安全的基石,而各位從事感染管制工作者在醫療品質的水準和努力上絕對是醫界有目共睹的。至於醫院評鑑的制度是多年來衛生單位、醫界及感控界的努力經營下所制定出來的。雖然不能夠完美無瑕,但經過多年來大家不斷的努力求進、修正及創新,對台灣的醫療品質的提升及環境維護有相當大的貢獻。只是限於目前醫療給付制度,無法對醫院的努力投入與達到相對的回饋。但無論如何,是目前唯一建立於公平、公開、公正的大原則下,為醫療品質把關,作出應有的監督及導正的制度。感染管制查核的工作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中:衛生機關每年都應對轄區內的醫療院所感染管制工作作查核。過去原是委託本學會辦理,這四年來,因醫療體系逐漸成熟,而跳脫了過去由學會所辦理的區域性自行的查核模式,改由委託醫策會,藉由醫策會具備的行政專業水準與原則來辦理。不管是感染控制的查核和醫院評鑑的標準,都是經過來自各醫院層級的所組成的專案小組,不斷地試評和修正而制定出來的準則。以目前的評分標準【C】來說是屬於醫院經營最基本的條件,如同目前的醫療設置標準一樣,是不可或缺的,一有疏忽或許就會影響到病人的安全及醫療的品質。至於【B】跟【A】也就是各醫院在醫療品質上投入情況與成果表現,這些較高標準的內容評分標準,也會隨著時代趨勢或醫療品質上的逐漸嚴格要求作適當的修正,因此評分的嚴謹度亦逐年提高。所有的評鑑委員係經過一系列的徵選、專業訓練、觀摩學習及共識會議後,才能夠進行正式的評鑑,委員本身係代表醫策會,按照評鑑的條文去進行評鑑,其公平性、公開性與正當性是具有相當的公信力。學會也一直期望評鑑委員能夠參考、尊重甚至接受被評醫院先前的感控查核評分結果,同時也要求感染管制查核委員必須以自己的專業水準,依照查核基準,客觀地對被評醫院的感染管制品質和表現作適當而且公正的評分。但無可避免的,仍會發生評鑑委員與被評醫院在相互認知上產生差異,畢竟各位評鑑委員都有一定的專業度及衡量標準。但本人相信,所有評鑑委員定是秉持感控評鑑的要求品質,以醫策會提出的感控標準為準則去作評鑑;目前學會努力把感控查核的條文納入醫院評鑑的條文裡之目的也是希望評鑑的工作能夠確實重視到被評醫院之感控查核的品質。過去本人也在評鑑共識會議上不斷提到希望評鑑委員能夠參考、尊重甚至完全接納醫院感控查核的成績,並且給予被評鑑醫院之感染工作者正面支持的鼓勵和肯定。希望今後倘若發生類似此次這樣的事件時,建議可以在當場當面解說或由醫院提出適當的佐證,來與評鑑委員做適當的溝通協調。如果仍未達到共識,也可以經由正當的管道(例如:醫策會、衛生單位等)來作申訴。其實,醫策會在每年評鑑期間,亦會不時接到有關評鑑時引發的爭議及意見,這些爭議或意見皆會在年終作全面檢討及提出日後改善或因應的對策。
有關這次被評醫院因與評鑑委員上有認知上的差異,而在學會BBS區上所提出的申訴,是無可厚非的。基於中立的立場,學會仍要強調所有委員是代表醫策會,並非代表其個人之醫療機構。會員可以就本身發生的情況作適當的討論,但不宜把委員的服務機構直接公佈於討論區上。對此,本人深感遺憾。對於感染管制工作者所承受的沉重壓力,學會絕對感同身受,關於這點,學會仍會不斷地努力在各種場合或機會向醫療院所相關人員作溝通,畢竟感染管制工作人人有責,感染管制工作的成敗是醫院全體必須共同承擔,絕非感染科醫師、感染管制護理師或醫檢師個人所需獨自揹負的責任。
學會的討論區永遠是會員發聲的平台,任何意見或建議都歡迎大家提出共同討論。只是本人希望會員能夠以較理性,秉持公平的態度來看待整個事件,能夠利用正常的管道來作一個正當的申訴。我們也不應該因為有特殊案例而全盤否認了感控查核或評鑑的專案小組的努力,畢竟各評鑑委員都擁有自己特殊的專業知識,在不脫離評鑑的條文規範下,也許看法上會有所不同,這點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和體諒。最後本人仍衷心地建議除了在討論區抒發適當情緒或尋求協助外,藉由正式的管道去申訴才能讓相關單位正視你的心聲。畢竟我們所有人的目標希望能夠提高醫院感染管制的醫療品質,也是為了病人的安全在做嚴格的把關。
理事長 李聰明 10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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