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資深優良感染管制師10月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
一、主 旨:
為鼓勵並表揚本會會員長期從事感染管制工作之努力與辛勞,特設「資深優良感染管制師表揚辦法」。
二、申請資格:
(一)限本學會活動之正式會員(活動會員定義,請參閱學會網頁-入會須知)。
(二)具有效期限之「社團法人台灣感染管制學會感染管制師證書」
1.需為連續符合展延學分資格者,以「初次」取得證書的日期(年月日)為計算基準點 (需檢附有證書證字號、合格年度及有效期限之證書)。
2.不符合展延學分資格且中斷者,以「重新」取得證書的日期(年月日)為計算基準點 (需檢附有證書證字號、合格年度及有效期限之證書)。
(三)在職且持續從事感染管制工作≧10、15、20、25…年者。
1.持續於同一家醫院服務:在職證明須註明感染管制工作服務年資。
2.轉換不同醫院服務:須檢附現任醫院的在職證明及歷任醫院的服務證明,並註明感染管制工作服務年資 (感染管制工作中斷不得超過四個月)。
計算公式:申請當年度-證照之取得年度≧10、15、20、25…年者。 (例如105.05.26公告受理申請,105.05.26- 88.04.25= 17年?日105.05.26- 101.04.29= 4年,105.05.26- 96.04.29= 9年? )
3.符合條件如下:
(1)10年-98年(含)前取得證書者。
(2)15年-93年(含)前取得證書者。
(3)20年-88年(含)前取得證書者。
三、申請辦法:
(一)學會於每年12月通知會員。
(二)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妥「資深優良感染管制師資格審查表」,同時檢附第二項申請資格之相關證明,於學會公告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
四、申請時間:
每年於網站公佈申請起訖日期。
五、審查流程:
本學會專業發展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提報理監事會議確認。
六、表揚日期:於翌年之本學會會員代表大會暨學術研討會中,公開表揚。申請日期:10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 資深優良感染管制師申請表108(請按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