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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醫學中心建置「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進階制度」之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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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醫學中心建置「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進階制度」之經驗分享

Experience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Professional System for Infection Control Nurse in a Medical Center

前言
感染管制師為醫院感染管制專業人員,其職責為醫院醫療照護相關感染 之監測與預防,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而臨床護理師著重於執行病人臨床相 關照護及病人個案分析與護理研究,以提升護理專業品質。感染管制師之業務與臨床護理師為不同之專業領域,因此無法適用「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標準」。
本院於1985年成立感染管制委員會,感染管制師編制於護理部,自2004年為符合評鑑標準,編制於感染管制小組,因感染管制師業務與護理人員不同,後續難以適用護理部進階制度,導致感染管制師無升遷之管道,常面臨人員流失之情形;為穩定感染管制師之人力,並提升感管專業品質,因此建立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進階制度。
方法
爲使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進階作業有所遵循,並依據台灣感染管制學會「 感染管制師甄審辦法」,特訂定「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進階作業辦法」:
1.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共分為備任感染管制師(ICN)、感染管制師一級 (ICN1)、感染管制師二級(ICN2)、感染管制師三級(ICN3)、感染管制師四級(ICN4)等五職級。
2.各職級進階標準項目包括:年資、專業資格、在職教育、實務能 力、學術能力、教學能力、行政能力、晉升、考核等共九項。
3.符合進階資格者,得於每年6月1-10日,填寫專業能力進階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陳報單位主管;單位主管依進階作業標準審查,於6月11-15日彙整符合進階之人員名單及進階申請表,陳報單位主管審查。
4.外院職級之認定:新進感染管制師具同等級醫院職級或年資者,經試用通過後,由單位主管提出簽呈認定。
討論與結論
本院於105年12月經院方同意建置「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進階制度」, 自106年6月符合進階資格者開始進行申請審核,此制度建置前(104.1.1 至106.6.30)共離職4位感染管制師,制度建置後(106.7.1至108.12.31)共有2人未具感染管制師證照之同仁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離職。
建置「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進階制度」後,藉以確認及提升感染管制師之專業能力,目前本院ICN1共有2位、ICN2共有5位、ICN3共有2位,院方並依感染管制師專業能力之等級,給予實質之專業津貼及回饋,使新進人員及感染管制師有具體升遷管道並提升自我價值之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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