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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寸之間—處理產後護理之家新生兒群聚感染之收置與擴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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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寸之間—處理產後護理之家新生兒群聚感染之收置與擴建經驗

Fangcunjian’s-Experience in the collection and expansion of neonatal mass infections in postpartum nursing homes

前言
為了讓產婦及新生兒得到妥善照護,越來越多人選擇入住有口碑的月子中心,但月子中心之群聚感染事件層出不窮,故醫院附設的產後護理之家成為諸多孕產婦之首選。醫院附設之產後護理之家隸屬於護理機構,以能提供醫療及轉診服務取勝,但群聚事件之發生仍時有所聞。本文就某醫院附設產後護理之家之群聚事件調查處理,透過跨領域團隊並引用嬰兒室設置之管制措施指引及醫療法、傳染病防治法,與產後護理機構負責人進行嬰兒室設置之協商與嬰兒室空間擴建之經驗分享。
方法:
以回溯性資料分析,該護理之家2013~2021年群聚事件經彙整共7件,感染事件以上呼吸道感染居冠,分析其發生要因不外乎:(1)嬰兒床之床距間無適度間隔距離(<1公尺)、(2)嬰兒轉床未明顯分區隔離 (3)未落實接觸隔離措施,人員無法固定區域進行疑似感染者照護。(4)不清楚公共區域、用物及環境該如何落實總清消。無適當的床距導致交互感染事件頻頻發生,故以護理機構設置基準、醫療法及傳染病防治法進行著墨,透過法務組進行跨團隊之諮詢,進行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床間距之建置及擴建工程推行。
討論:
產後護理之家床位寸土寸金,富含商機,但未能保持適當嬰兒床之床距為群聚感染之惡,在多次群聚感染事件後無具體改善作為,故透過跨領域團隊祭出法規條文,將空間改善說明原則,交由產後護理之家主管請示院方評估,以作為機構負責人改善之必然手段。
1.醫療法:醫療法第12條-訂有設置標準、第102條-1~2訂有違反規定之處分,但仍無法凸顯嬰兒床距之重要性。
2.傳染病防治法:透過法務諮詢,以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1.醫療機構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執行感染管制工作,並應防範機構內發生感染;第33條提及長期照顧機構,應善盡健康管理及照護之責任。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執行感染管制工作,防範機構內發生感染。
結論:
感染管制措施之執行,除了控制疫情外,原則上以不破壞機構之硬體設置為主;此次感管人員挑戰機構負責人,並引用層層法規條文終將嬰兒室擴建工程順利完成並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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