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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某醫學中心規劃COVID-19專責加護病房之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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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某醫學中心規劃COVID-19專責加護病房之經驗分享

Experience of planning COVID-19 intensive care unit in a medical center in Central District

前言
自2019年12月COVID-19疫情迅速向世界各地擴散,然而隨著國際疫情持續嚴峻,2021年初陸續發生群聚事件,直至5月進入社區流行階段,本院為中部醫學中心之一,須承擔起協助收治重症Covid-19病人之責,爰此,本文即針對本院設置專責加護病房之過程與經驗進行分享討論。
方法
面對社區感染階段,本院感染科病房設置8間具前室標準負壓隔離病室恐有不足之虞,且需配合「北病南送」政策,經評估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已具備中央生理監視系統,每間病室皆以實體牆隔間,規劃出15間20床以單人收治為優先原則,遂呈報衛生局申請作為專責加護病房啟用,該病房劃分為清潔區(含主要著裝區、護理站、行政辦公室、休息區)、緩衝區(簡易著裝區)、汙染區(病人區、卸除區)等,由清潔區進入緩衝區設有感應式自動門;緩衝區入病人區則加裝分隔門,醫護人員依照護流程於主要著裝區完成著裝防護裝備(含全身防護衣、防水隔離衣、面罩、N95口罩加外科口罩、手套),完成照護後脫除外層手套,開啟病室房門至卸除區脫除外層防護裝備,再至簡易著裝區著新外層防護以照護下一位病人;而返回清潔區前則依卸除流程執行,惟考量病房並非負壓環境,故N95口罩遂於返回清潔區入口前再行卸除,同處亦設置乾洗手液提供執行手部衛生。另,照護過程產出之廢棄物,暫由護理人員協助棄於通道上的大型生物醫療廢棄物桶內,清潔人員每日定時以0.6%漂白水全面擦拭外層後運至廢棄物處理場。
討論
專責加護病房自2021年5月31日核准啟用,自6月2日起開始收治重症確診病人,直至7月12日最後一名病人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轉出,期間住院人日數總計213人日。病人清空後全面執行清潔消毒和紫外線照射,7月14日感染管制中心進行病室、護理站、行政辦公室、工作車及儀器等環境採檢,以Real-time(RT-PCR)檢驗方式檢測是否殘留SRAS-CoV-2 病毒,病室環境則以間為單位,用同一支採檢拭子進行生理監視器、呼吸器、床欄、床旁桌、點滴架等處採檢,若結果為陽性反應則該病室須重新環境清消,共計完成30件檢體,所幸結果皆為陰性。而隨著疫情逐漸趨緩,至7月28日獲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同意恢復為原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使用。
結論
在今年本土疫情爆發之際,須短期內設置專責加護病房,當下即以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作為優先考量,透過感染管制政策輔以調整部分流程,有效提升工作人員安全,此經驗後續亦將納入專責病房動員計畫之一,在面對未來未知挑戰,全院團隊能居安思危,同心協力地隨時調整備戰狀態,以因應多變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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