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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資訊檢核提升法定傳染病通報效率-以流感併發重症為例

感控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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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資訊檢核提升法定傳染病通報效率-以流感併發重症為例

Utilizing Information Verification to Enhance the Efficiency of Statutory Infectious Disease Reporting -Severe Complicated by Influenza

前言
依本國傳染病法「醫師診治病人或醫師、法醫師檢驗、解剖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並報告當地主管機關。」若能盡早偵測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可及早阻止可能發生的疫情大流行,故中央主管機關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之疾病,並必須依其時效進行通報;感染管制查核基準4.1項次「訂有傳染病監視通報機制,並有專人負責傳染病之通報並主動與當地衛生機關聯繫」。感染管制師平日須逐一檢視符合傳染病通報病例之檢驗報告等資料,以簡訊、電話或信箱通知臨床診治醫師進行通報,每月檢視案件超過1千筆,無形中避免醫院及醫師罰鍰金額更遠超過仟萬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9、64、65條規定)。本研究旨在探討運用資訊檢核提升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效能,能更加快速而正確確認符合通報之病例,且降低感染管制師逐一檢視檢驗報告件數及工時。
方法
依疾管署公告之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定義,並與臨床醫師討論,以符合通報定義為主架構,逐步進行資訊檢核欄位建構: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為首要條件,次要條件納入流感檢驗報告及藥物使用。
結果
112年1-3月期間,檢視流感檢驗報告件數約119-270件不等,平均一件耗時4分鐘,以3月270件計算,總計耗時1,080分鐘(18小時)。資訊檢核建構後,檢視案件由4天36件下降至4天1件,相應工時由4天144分鐘減少至4天僅花費4分鐘即能防止可能病例通報案例的遺漏。
結論:法定傳染病通報主要目的是為盡早偵測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以阻止可能的疫情大流行,本研究運用資訊檢核提升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效能,不僅助於感染管制師迅速檢視檢驗報告數量及工時,同時彌補了醫師因忙碌之虞而可能忽略通報狀況,隱形的減少醫院及醫師可能面臨的罰款支出,更能大幅提升工作效率,且為其他法定傳染病提供可行的模式,提升防疫領域的整體應變能力。在COVID-19疫情期間資訊科技輔助功不可沒,彰顯資訊檢核技術在優化防疫流程上的實質效益,隨著人工智慧的不斷發展下,若未來能建構與感染管制相關的提早預警機制和即時分析,將對促進感染管制發展及成效產生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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